深建质安〔2018〕18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和巩固2017年全市建设工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日大整治“亮剑”行动成效,进一步促进全市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8年第二季度,我局在坚持“百日亮剑行动”总体思路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施工安全整治系列行动。根据工作部署安排,现将第二季度全市施工安全整治行动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二季度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形势
(一)重点部署八项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2018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系列行动工作方案》总体部署,于二季度初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二季度施工安全整治行动的通知》(深建质安〔2018〕81号),按照“企业主体自查自纠、监督机构执法检查、主管部门督查核查、季度末通报公示”的基本程序,对二季度全市施工安全整治行动进行了部署安排,并制定了预防坍塌、盾构施工、起重机械、预防高坠、生活用电、扬尘防治、施工围挡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等八项重点整治内容。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
通过开展二季度施工安全整治行动,全市在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三层三级”安全联检的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市在监工程进一步强化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工程的防坍塌措施,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测和隐患整改;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进一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工人宿舍全面实行电压分级,全面应用低电压插座,禁止使用220V插座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全市工地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落实“6个100%”要求和措施;在建工地完成施工围挡改造提升,新建工地严格按照新标准设置施工围挡。
(三)大力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提升
出台《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若干规定》和《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全市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从现场设施、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应急管理、智慧工地等八大方面对全市工地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提升。2018年二季度,已选取88个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项目,组织《标准》宣贯培训9场次,累计对全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监督机构培训3800余人。
(四)严厉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市、区两级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坚持以问题和结果为导向的工作方法,严抓严管,依据“铁十条”惩治措施,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和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顶格处罚,严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8年二季度,市、区住房建设部门共出动检查人数23144人次(同比增长51.9%),检查项目7522项次(同比增长25.4%),排查整改隐患14550项(同比增长126.7%);共作出行政处罚114宗,罚款金额595万元(同比增长116.6%);共发出责令停工文书596份(同比增长105.5%),发出责令整改文书2819份(同比增长74.3%),发出省动态扣分1486份(同比增长36.8%);约谈企业77家(同比增长18.5%);对发生事故或重大险情的涉事企业、人员共发出红色警示52份。
(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2018年上半年,全市住房建设系统监管的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领域共发生12起安全事故,死亡13人,同比分别下降14.3%和18.8%,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市在监房屋和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二季度施工安全整治行动红黑榜的通报
根据工作部署,市、区两级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根据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对监督范围内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排名,对排在前10名的工地挂“安全生产示范工地”牌,对排在后10名的工地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督办工地”牌(在监工地总数在100个以下的,选前5名和后5名)。同时,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工地挂“安全生产事故整治督办工地”牌。现将“安全生产示范工地”“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督办工地”和“安全生产事故整治督办工地”的名单及相关参建单位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通报。
附件: 1.2018年二季度“安全生产示范工地”名单
2.2018年二季度“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督办工地”名单
3.2018年二季度“安全生产事故整治督办工地”名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