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不交回的由本会宣布作废。会员如果连续一年无故不缴纳会费,又不作说明,且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本会将以书面形式取消该会员资格。 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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