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条 培训费
一、培训费用由秘书处统一进行预算、统一管理、统一安排。
二、费用发生前使用部门应向会长申报员工培训计划、培训时间、所需经费经会长审批后送一份至财务部门。
三、费用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在申请范围内使用费用。
第八条 会议费
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参加各种会议的,应写申请报告,详细注明会议性质、内容、目的、会议地点、参会人数、会议天数及所需经费,后附“会议邀请函”。经部门负责人核实、会长签字后方可前往,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二、参会人员应严格控制费用开支,不得无故超支和浪费资源,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会议结束后5日内按规定办理费用报销手续,报销单据后附经审批的申请报告及“会议邀请函”。
第三章 费用审批管理
第九条 费用审批管理
一、协会所有货币资金收付审批权限属协会会长。
二、会长外出时可以指定授权人(或电话授权),经协会财务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支付,对不符合本会财务制度的单据,有权拒绝支付,会长回来后要立即补办审批手续。
三、审批人应当根据上述货币资金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范围。
四、货币资金支付的批准方式为书面形式。
五、协会对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建立以“谁批准、谁负责”为原则的责任追究制度。审核人、批准人要对由本人审核、批准支付的货币资金负责任,以防范货币资金风险,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对于违反协会财务制度的规定而批准支付的单据,各相应审核人或审批人以失职论处,并对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负连带责任。
六、报销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规违纪金额不予报销。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同时对报销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1~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一律开除并做进一步处理。
七、审核人、审批人在资料不全、原始凭证不充分、项目不真实的情况下签字准予报销的,对审核人及审批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10%~50%的罚款。
八、因审核过失造成借款人未在规定期间内报账冲销借款,或者无法从工资扣回逾期借款者,经办责任人(含各级审批人)应承担不低于流失款总额50%的经济责任。按责任人基本工资比例分别承担相应损失金额,并在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