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三条 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一、报销人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
1、有效发票至少需有两个印章,即国家或地方税务局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如少其中一章,发票无效;
2、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3、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二、发票的真假辨别:
发票章的单位名称需同网上注册的名称一致,可以登录发票上提供的查询网址进行核实,如出差时不便随时核对发票的信息,应到正规的地方消费索取发票,避免出现假票现象。
第四条 费用报销单据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一、报销单据填写应端正清晰,不得涂改;
二、业务人员差旅费报销单与后面的原始凭证粘贴单须大小一致,各票据不得突出于报销单和粘贴单之外(票据过大时应按报销单大小折叠整齐);
三、各票据应均匀贴在报销单封面后的粘贴单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
四、若报销票据面积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车票等),需有层次序列张贴;
五、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粘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六、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七、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八、报销单椐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要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批准才有效;
九、报销单据不得涂改,票据金额与填写金额不符,财务不予报销。
第五条 办公用费用管理
一、办公费用包括印刷各种账表、打印纸、办公用品、笔墨、印制名片、邮寄、书报等费用。各部门负责人对本会发生的办公费负责。
二、办公用品采购和印刷各种账表等由秘书处负责采购、印刷。
三、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四、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工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五、本会办公费用报销必须严格按协会费用审批程序执行。
第六条 业务招待费管理
一、招待费包括因公宴请的餐费、礼品费、旅游费、赠送商品开支等。
二、各部门因公招待必须事先申请会长批准,如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电话请示批准。
三、其它非公招待客人一律个人承担